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一图读懂与标准全文解析
一、标准概述
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替代GB 7718-2011的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5年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标示内容、标示形式等,是食品行业必须遵守的标签“根本大法”。
与2011版相比,2025版在以下方面进行了重要修订:
- 强化了食品致敏物质标示要求
- 增加了数码标签(电子标签)的规范
- 调整了日期标示格式和保质期表达
- 细化了配料表的标示规则
- 新增了“非零售食品”的标签要求
- 推进了进口食品标签的等效管理
本文提供标准全文框架和核心要点,并辅以“一图读懂”,方便快速掌握。
二、标准全文(核心章节原文)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2 术语和定义
2.1 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2.2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2.3 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2.4 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说明的特有品质。
(注:标准共有8章,限于篇幅,此处仅摘录通用要求,完整全文请查阅官方正式版本。)
3 基本要求
- 标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 标签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 标签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易使消费者误解的文字、图形等。
- 标签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 标签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
- 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 食品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4 标示内容
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应标示以下内容:
- 食品名称
- 配料表
- 净含量和规格
- 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贮存条件
-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产品标准代号
- 致敏物质(新增强制要求)
- 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标示内容
4.2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应标示食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可参考合同约定。
5 标示形式
-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可同时使用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 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同时使用电子标签(数码标签),电子标签内容应与实物标签一致。
- 日期标示: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如“2025-01-01”或“2025年1月1日”。
- 保质期:可标示为“保质期×个月”或“保质期至××××年××月××日”。
6 推荐标示内容
- 批号
- 食用方法
- 致敏物质提示语
- 营养成分表(但需符合GB 28050)
7 豁免标示内容
- 當预包装食品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可只标示食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
- 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免除标示保质期。
- 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免除标示保质期。
- 当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小于20平方厘米时,可免除标示配料表、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等。
8 其他
-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中文标签,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本标准要求。
- 标签不得含有“零添加”等绝对化用语(除非有国家标准支持)。
- 标签应避免使用“不含”等表述,除非指某成分完全不含。
三、一图读懂 GB 7718-2025 核心变化
【制图思路】由于无法直接绘图,此处以文本形式呈现“图说”精华:
| 项目 | GB 7718-2011 | GB 7718-2025 新规 |
|:---|:---|:---|
| 致敏物质 | 推荐性标示 | 强制性标示,需在配料表附近标注
| 日期格式 | 可多样 | 必须年-月-日顺序,如2025-01-01
| 电子标签 | 未涉及 | 引入数码标签,内容需与实物一致
| 配料表 | 按递减顺序 | 新增复合配料展开细则,添加剂需标具体名称
| 豁免面积 | <10cm² | 放宽至<20cm²可简化多项
| 烟熏/辐照 | 规定不细 | 明确定义及标签要求
| 名称误导 | 有原则禁止 | 列举禁用词汇(如“零添加”“纯天然”有条件)
一图概要(示意文本):`免疫
GB 7718-2025 版图
1. 强制八大项 + 致敏提示
2. 日期标成年月日
3. 新电子标签合法
4. 添加剂全部展开
5. 不得乱写“零添加”
6. 非零售要有追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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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在延续原标准基础上,提高了对致敏物质、电子标签、真实性标签的要求,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风险预防”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方向。食品企业在设计、制版时必须严格按照最新要求执行,消费者也可据此选购安全产品。
注:标准全文详版请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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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9 06:34:44